2004年12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国电原总经理高严潜逃案又下一城
河南电力两高官相继落马
姚峰

  2004年的11月26日,郑州下了今年入冬来的第一场雪。
  这一天,副厅级干部、原河南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俊杰正在郑州市看守所中,等待即将要到来的判决。而之前与他隔壁办公室的同为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的黄永皓,也在百里之外的河南省安阳市,接受安阳市检察院反贪局的调查。
  安阳市检察院的一位人士说:“黄永皓案很快就会到起诉阶段。”而之前的11月16日,李俊杰因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经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高严案牵连显山露水
  有关李俊杰“出事”的版本,比较一致的表述是:“经群众举报,今年5月9日,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对李俊杰依法初查。6月25日,李俊杰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然而,事实上李俊杰出事绝非这么简单。一位当日参加李俊杰案庭审的人士透露:“李俊杰和黄永皓被调查,都和高严案有关。”
    2004年3月,在华中电网下辖的河南、湖北等省公司,已经由纪检部门进行了例行情况通报。通报仅指出“原国电总经理高严腐败案已经初步查明”,但对其涉案细节没有公开。电力系统纪检部门进行的内部通报中,对高严腐败案的定性是:“背叛党和国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额国家财产,对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负有直接责任”。
  而随后的5月9日,李俊杰被河南省检察院调查。后来,黄永皓也被查。
  就在6月25日李俊杰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前两天,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披露了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称,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达32.8亿。而明眼人一看就知,报告中的原国电领导即为高严。
  之后的2004年8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原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总经理高新元有期徒刑5年。《财经》杂志的报道称:高新元其父就是高严。
  在短短半年时间之内,与高严有关的多起案件相继公布。一切表明:在主角失踪两年之后,高严案开始显山露水。

  一个“混混”中间人
  李、黄两名副厅级电力官员的相继落马,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身上。
  算到今年,高严已62岁了。之前他先后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1997年8月任电力工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兼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1998年4月任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2年9月,高严在其任上“神秘失踪”。一个月后,有关高严失踪的传闻开始见诸报端。有媒体报道称高严已经逃至澳大利亚,但澳大利亚官方没有证实高严是否入境,而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关高严的话题似乎戛然而止。而实际情况是,距高严“神秘失踪”已两年有余,对高严案的调查仍在不断深入中。
  知情人士表示:“中纪委一直没有停过对高严案的调查,在高严案逐渐深入的过程中,顺藤摸瓜,查到李、黄二人的问题,随后中纪委通知河南省检察院,接着李俊杰被调查,后来,黄永皓也被检察机关带走。”
  而李、黄二人的落马,都与同一个人有直接关系,“这个人是李、黄与高严之间的中间人,你根本想不到,这个人只是郑州市下辖县级市荥阳市当地的一个无业游民,我们当地管这个人叫‘混混’”。
  这位人士透露,荥阳这个“无业游民”是原国电公司一位处长的亲戚,而这位处长又和高严及高严之妻关系较好,所以后来这个“混混”就通过这个处长认识了高严的妻子。中纪委在查高严案的时候,就牵扯出了这位处长,而这位处长又供出了这个“混混”,“混混”进去后,就全部招了。
  李俊杰、黄永皓和这个“混混”是在一次饭桌上,经国电公司的这位处长介绍认识的,“底下的人都想得到认识高严的机会,以此获得向上爬的资本,这种心态很好理解”。而李、黄二人见这位处长和“混混”与高严及其家人关系非同一般,“自然极力想巴结”。而“混混”就利用李、黄的这种心态,开始当起中间人,通过给建筑商介绍生意牟利,而李俊杰、黄永皓也通过这其中接受贿赂。
    2002年初至2003年5月,李俊杰通过“混混”认识了福建泉州个体商人杨某某。随后,李俊杰利用职务便利,在送变电公司超高压运检楼外挂石材供货的招标过程中,通过给下属打招呼,帮助杨某某以福建晋江东威建材有限公司的名义中标。后又帮助杨某某得到了石材安装工程,从中先后收受杨某某“感谢费”人民币30万元。
  其实,在荥阳市检察院2004年4月下旬把这个“混混”带走以后,李俊杰就预知大事不好——“开始退钱了”。他首先就把接受杨某某的30万给退了,随后又陆续将以前受贿的钱物退还,到检察院对他采取措施的前三天为止,累计退了220万。然而此时的李俊杰将能退的都退了之后,“还没松上一口气,检察机关就对其采取措施了”。
  而至于黄永皓,也通过与李俊杰相似的方式,通过“混混”收受贿赂50万左右,随后被查。

  李俊杰一进去就主动招认
  实际上,在检察机关将李俊杰带走时,检察机关掌握的只有李俊杰收受30万元贿赂的一笔,但谁知,李俊杰进去以后就全部招认了,供出了8笔,累计267万的受贿事实。
  辩护律师刘德法认为,由于李俊杰主动供认了除30万元受贿之外的其它8笔受贿事实,而且还协助警方将曾经给他行贿160万元的江苏商人夏某诱引到郑州,并助使纪检机关将其抓获,属于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法院在判决时,应该酌情给予考虑。
  刘德法说,郑州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就李俊杰一案作出一审判决。